一站式法律咨询平台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上海律师:只有汇款记录没有借条,起诉是否能被法院支持?

基本案情:

某甲与某乙系朋友关系。2013年3月,某甲通过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向某乙转帐人民币30万元。转账是未注明汇款用途。双方也未有借条。后某乙一直没有还钱。


法院审理:

  以上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得利。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均确认某甲向某乙转账人民币30万元,但双方对于该转帐款人民币30万元的用途说法不一。



律师分析: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此类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某甲作为不当得利请求权人,应当对给付的原因负有举证责任。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主体,其给付数额、给付对象明确、具体,其主张自己所为之给付行为无法律上的原因,只能由其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律师建议:

任何给付行为,一定要将其前后因果关系以有效证据形式固定下来。



更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上海币游国际律师服务网律师团队

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电话:400-066-9580

法律咨询QQ:2393923561


首席法律顾问:周律师  张律师

邮箱:herbert@lawyershanghai.net

涉外案件请联系张律师:cindy@lawyershanghai.net

相关案例

联系我们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609室和2206-2207室
关注我们

官方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上海币游国际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沪ICP备18019711号-5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