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按照什么样的份额分配等问题,有多人找上海婚姻家事律师咨询,本文为你们解答疑惑。
一、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涉及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是上海婚姻律师需要提醒你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特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丧偶儿媳②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然即使是有遗产继承的资格,如果有以下行为,那么也将失去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婚姻权威律师的实务经验,其中因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和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而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二、遗产继承的份额。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也有特殊的情形: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如果是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分割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该部分财产在分割时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依法分割。
三、遗产继承其他法律问题咨询
1、是否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出嫁女就没有继承权了?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因此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有遗产继承权(除丧失继承权的)。
2、为什么有的继承纠纷会涉及到除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人
被继承人死亡后,对于该继承纠纷未及时处理,继承人中又有死亡的,那就会涉及到其他人。
3、子女包含婚生子女(父母是合法的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非婚生子女(父母未领结婚证情形)、养子女(领养、抱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是二婚情形下形成的扶养关系,包括子女对继父母的继承权和继父母对子女的继承权)。
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