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平台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上海律师: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般在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那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配偶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上海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律师.jpg

  一、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2、死亡一方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起继承。
  二、配偶死亡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4)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上一篇:上海房产律师:可否以装修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房?
下一篇:上海律师:在上海遗赠与遗嘱继承的效力如何认定
联系我们
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普陀区曹杨路450号绿地和创大厦1609室和2206-2207室
关注我们

官方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上海币游国际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沪ICP备18019711号-5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