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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房如何分割?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房如何分割?上海房产律师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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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拆迁房子怎么分
 
  由于拆迁房屋的取得方式多样化,拆迁房屋的权属状态也多样化,拆迁房屋的离婚和分割需要区别对待:
 
  1.被拆迁房屋为私房的,拆迁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此类拆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之一,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房的,经婚姻登记后取得房屋拆迁权,被拆迁房屋的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房。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以夫妻名义登记。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差额,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有住房,婚后拆除,安置用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5.被拆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租住的公房。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以夫妻名义登记,差额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1.待拆迁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按人口标准安置,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除的房屋是婚前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婚后都有扩建或加房,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待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按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双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要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同住的同时,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加建,夫妻双方都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还有其他特殊情况。
 
  三、法院一般如何审理房屋拆迁问题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的离婚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按师。夫妻关系因离婚而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采取半接受原则,妥善照顾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离也应遵循上述原则。
 
  2.调解。涉及房屋拆迁的离婚案件,只要涉及到外人的民事权利,就只能调解。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与外人就房屋拆迁的处理达成协议,法院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在房屋拆迁处理意见中有可执行内容的部分作出民事调解协议。
 
  3.分开处理。通常法院只能处理离婚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明确的,在处理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房屋拆迁时,通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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